信息文化素养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号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及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培育学生人文底蕴、信息素养及终身学习能力,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麦穗计划实施方案》(义工商党〔2020〕33 号)及各二级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概念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根据专业学习和个人修养需要,完成图书馆安排的信息素养能力测评、课外阅读等相关任务,经图书馆考核或成果认定之后获得的学分。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纳入教务处非课程必修学分体系,是学生毕业必须获得的学分之一。
第二条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构成及认定
(一)信息素养学分(1分)
信息素养学分考核内容包括信息素养课程学习及测评。
学生应在大一学年第一学期按图书馆要求学习信息素养相关知识后完成在线答题,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获得信息素养学分1分。
(二)课外阅读学分(1分)
课外阅读学分考核内容为学生课外阅读情况。
学生应在大一学年积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参与各类书香阅读活动,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个人阅读报告,经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课外阅读学分1分。
(三)过程管理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使用学校麦穗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统筹管理,与麦穗系统“立身教育”类别下的相关必修项目对应,相关项目的麦穗分数以及参与方式见麦穗系统内的活动通知。
(四)赋分结果查询
信息文化素养学分每学期期末进行成绩统计,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创新创业获得学分”功能菜单下进行赋分结果查询,信息文化素养项目累积获得2分即为合格。
(五)补修事宜
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学生可到图书馆申请补修。
第三条 其他事项
(一)学生必须本人完成信息文化素养学分的获取与认定;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并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办法自2024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校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及团委负责解释。